为满足衡阳市尤其是衡阳东北部及株洲南部三县负荷增长的需求,加强衡阳东北部及株洲南部电网结构,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,缓解衡阳负荷压力,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拟建设湖南衡阳东500kV输变电工程。公司委托了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求,现向公众进行以下环境信息公示。 一、建设项目概况 湖南衡阳东5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,建设内容包括: 1.衡阳东500kV变电站 位于衡阳市衡东县大铺镇新庄村及老鸦村交界处,处于大铺工业园南面边缘。本期建设容量1×1000MVA主变一组,500kV出线4回,装设3×60Mvar容性无功补偿、3×60Mvar感性无功补偿装置。 2.船山-古亭Ⅰ回π入衡阳东变500kV线路工程 剖进段(船山侧)线路长度约8.5km,均按单回路架设。线路途经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新庄村九组、十二组,大名楼村九组、十组,长丰村十五组、十六组,太平村五组、六组,岭茶村一组、二组、三组、四组、五组;吴集镇柏桥村一组、十四组,伴岭村二十组;霞流镇黄崎村六组、十三组,大泥塘村二组、二十一组,大源渡村二十五组、二十六组、二十七组、二十九组;李花村八组、十一组;鑫霞村一组、二组、五组、十二组、十六组、十八组,鸿霞村十组、十一组、十二组,兴垅村七组。 3.攸县电厂-船山π入衡阳东变500kV线路工程 剖进段(攸县电厂侧)线路长度约0.5km,按双回路架设。剖出段(船山侧)线路长度约1.2km,均按双回路架设,双回路两侧一次性建成,新建塔基4基。线路途经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新庄村十一组。 二、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: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: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98号 邮编:410004 联系人:李国勇 联系电话:0731-89943562 三、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: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: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69号 邮编:410004 联系人:周建飞 联系电话:0731-85542840 传真:0731-85605391 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(一)工作程序 (1)准备阶段:研究有关文件,进行环境现状调查,筛选重点评价项目; (2)正式工作阶段: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,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; (3)编制报告表阶段:汇总资料和数据,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,给出结论,完成报告表编制。 (二)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;②规划相符性分析;③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;④环境影响预测;⑤环境保护措施分析;⑥网络公示;⑦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。 五、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本项目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子为电磁辐射、噪声、生态等。 六、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工程施工、设备选型和采购,同时优化站内布局,确保变电站厂界及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电磁环境满足《电磁环境控制限值》(GB8702-2014)要求。 2变电站优先选用低噪声变压器,必要时采取合理可行的工程降噪措施,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 12348-2008)相应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,周围声环境敏感点满足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要求相应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。 3变电站设置满足标准要求的事故油池,事故废油、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。变电站运营期的废水经处理后用做站内绿化不外排。 4 变电站内建筑垃圾、生活垃圾分别堆放,并安排专人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。变电站内产生的废旧蓄电池按照国家危废转移、处置有关规定对退役的蓄电池进行转移、处置。 5 新建500kV架空线路工程优化了线路路径,避让了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、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居民密集区,在房屋集中区增加了塔高,最大程度降低线路对沿线居民的影响。 6 进一步优化设计,严格控制导线最小对地距离,在人群活动密集区域适当提高导线对地高度,降低线路运行期对人群的影响。确保输电线路跨越居民区时,离地面或平顶房房顶1.5m处的工频电磁场满足《电磁环境控制限值》(GB8702-2014)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/m、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标准要求;跨越耕地、园地、牧草地、畜禽饲养地、养殖水面、道路等场所时,离地面1.5m处的工频电磁场满足《电磁环境控制限值》(GB8702-2014)中工频电场强度10kV/m、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标准要求。 7 新建输电线路在山区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,并配合使用高低基础,减少土石方开挖量,施工时塔基坑在基础施工后尽量回填,少量施工临时道路在完成施工后尽快复耕或复植。 8 施工期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、施工方法、施工时间、施工临时场地,尽可能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。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,文明施工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,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。 9 工程投入试运行后,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委托法定检测机构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,并及时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办理项目竣工环保自验收手续。 10 加强宣传,普及电磁环境知识,预防和减少环保纠纷投诉。 七、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工程在采取工程设计中已有、本环评新增的环境保护措施后,电磁辐射、噪声、生态等对环境的影响均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。 八、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(简本)期限及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即日起可登陆http://www.xepri.com点击“公告信息”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简);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需索取补充资料,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信函、传真邮件等书面方式实名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。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,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,供建设单位、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。 九、公众意见反馈的单位、地址、邮编、传真、邮箱: 单位: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: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69号康园大厦4楼 邮编:410004 联系电话:0731-85337991 传真:0731-85337999 E-mail:xepri99@163.com 特此公告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