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公司被确定为国家电网公司职工民主管理纲要规范化试点单位

发布日期: 2012-08-03 信息来源: 湖南省电力公司

  日前,国家电网公司发文正式明确我省公司为《国家电网公司职工民主管理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纲要》)规范化试点单位,是国网公司在华中地区确定的唯一一家省公司试点单位。

  国网公司在发文中指出,为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指导方针,促进公司“双路径、三保障”职工民主管理体系贯彻于各层级,保障公司依法决策、民主决策、科学决策,推动“一强三优”现代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,公司制定了《纲要》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,为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,国网公司在华北、华东、华中、东北、西北 5 个区域各选取 1 家省公司,同时选取 10 家地市公司开展试点,经过统筹研究,确定了山西、安徽、湖南、辽宁和甘肃等 5 个省级公司,山东枣庄等 10 个地市级公司(局)为试点单位。

 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,国网公司将按照“健全制度、优化流程、统一标准”的工作目标,根据“注重顶层设计、注重过程管理、注重创新驱动、注重推广应用”的原则即时开始实施方案,方案实施共分为 5 个阶段,其中今年 7 月前为试点确定和试点单位方案报批阶段,到 2013 年底前将经历试点实施、整改提升和总结推广等几个阶段,目前公司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组织方案上报国网公司。

  据悉,《纲要》是国网公司于 2011 年初出台、为全面完善和规范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,《纲要》明确了公司构建“双路径、三保障”职工民主管理体系,组织引导职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,积极有序地参与公司民主管理。其中,“双路径”是指“职工代表参与”和“职工自主参与”两条路径。“职工代表参与”是指通过职工代表参与公司的决策、管理、监督,实现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各项制度和活动。包括职工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“职代会”),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,议事会议,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等内容。“职工自主参与”是指依据民主管理原则,职工以个体或团队合作等方式,积极、主动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,创造性地完成生产、经营、管理等工作任务所开展的活动。包括班组自主管理、合理化建议、总经理联络员、民主沟通等内容。“三保障”是指组织保障、制度保障和企业文化保障,是职工民主管理体系健康发展的基础。在“双路径、三保障”职工民主管理体系中,厂务公开为“职工代表参与”和“职工自主参与”提供信息支持,是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前提和基础。

  为落实好国网公司《纲要》试点工作,让广大职工关心和参与到民主管理工作中来,营造浓厚氛围,公司工会将在公司“工会之窗”主页登载试点工作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及时更新动态。(刘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