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改委:煤炭项目“上马”须报批发改委

发布日期: 2010-04-21 信息来源: 侯建明

  人民网4月20日报道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,其中再次对新建煤炭项目作出更严格的限制,要求重要项目全部需报批国家发改委、能源局,并将在全国范围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大检查。

  发改委在通知中强调,今后所有煤矿新建项目、净增生产能力60万吨/年及以上的资源整合(兼并重组)项目,必须履行项目核准、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,省级有关部门在规定权限内作出的项目核准、初步设计审查批准文件须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。

  信息来源:《广州日报》